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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工作

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治

传染病防治工作



  【传染病防治工作】 由于坚持“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卫生管理,执行各项综合防治措施,1993年全市主要传染病总发病率下降,达104.7/10万,较年初工作目标260/10万,下降了155.34/10 万。其中,病毒性肝炎发病率控制到 37.5/10万;麻疹发病率为6.5/10万;菌痢发病率为49.4/10万;猩红热发病率为5.5/10万;伤寒发病率为1.05/10万;淋病发病率为3.2/10万。市区内传染病发病人数为2021人,比1992年减少 21.9%。截止11月份,发现结核病初治涂片阳性病人667人,已全部督导化疗,完成年递降1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