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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幼保健院被评为“爱婴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被评为“爱婴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被评为“爱婴医院”】 1993年市妇幼保健院积极开展争创“爱婴医院”活动,经过准备、实施、自我评估三个阶段的工作,基本达到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 规定的国际标准,于10月26日由中国“爱婴医院”最高审批委员会正式批准为“爱婴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在创建“爱婴医院”的过程中,突出了提高母乳喂养率这个中心,深入进行母乳喂养宣传教育,搞好技术操作和有关知识的培训,推行“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实行了母婴同室、新生儿早吸吮、按需哺乳,保障幼儿健康成长。同时,在妇幼保健应用科研、婚前检查及孕产妇系统保健、儿童系统保健管理、妇幼常见病防治等项工作中,也都取得了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