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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



  【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 1993年,大庆市的社会保险体系得到了巩固和完善。继续巩固国有企业、“三资”企业、集体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成果,做到足额收缴,足额拨付。全年共收缴全民待业保险金1399万元,集体待业保险金81.7万元;收缴全民统筹金4211万元,拨付4033万元;收缴集体统筹金621万元,拨付490万元;收缴合同制养老金860 万元。出台了《大庆市临时工、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管理办法》,有656 名临时工参加统筹,收缴统筹金10.2万元。对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统筹,已与工商等有关部门协商,拟于1994年初审检工商执照的同时收缴养老金。这项工作肇源县已与市区同步进行。积极探索对私营企业职工实行待业保险办法。会同工商部门对市区内私营企业进行调查摸底,还起草了“关于收缴私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的意见”。积极协调组织企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建档工作。检查建档10251人;完成劳保卡片登记20000人。积极开展劳动鉴定工作,制定下发了《大庆市劳动鉴定工作管理办法》,对33人进行了市级鉴定;办理离退休手续 2227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