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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企业招工用工自主权,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落实企业招工用工自主权,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落实企业招工用工自主权,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1993年,大庆市在招工工作方面,按照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要求,不再下达招工计划,由企业自主决定招工时间、条件、期限及用工形式;对市区企业间的工人流动,均自行办理流动、转移手续。在招工上,劳动部门只负责为求职人员、用工单位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了使用工制度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相适应,劳动行政部门积极帮助、指导企业进行用工制度改革,有重点地推进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或合同化管理的改革,帮助企业制定改革方案、措施。1993年,全市进行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316户,职工350115人,占职工总数的85.4%。其中,市属进行用工制度改革的企业115户,职工 29171人,占市属企业职工总数的66.6%;市属有21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工23109 人全部实行了全员合同制或合同化管理;四县有32户企业,职工12883人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