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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

优待抚恤



  【优待抚恤】 1993年,大庆市民政部门对全市938 名在乡老复员军人实行群众优待,发放定补款43.8万元,定补面由1992年的75%提高到100%。为286名农村义务兵实行优待,优待金21.6万元,优待兑现率达100%。为129名“三属”发放抚恤款10.6万元。
  全市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困难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多方筹集资金73.35万元,为114户老复员军人建房273 间,为289户老复员军人维修住房608间。全年为在乡老复员军人解决医疗费29.92万元,其中萨尔图区年人均医疗费达300元以上,使看病难问题得到缓解。同时,各级政府还为优抚对象减免各种提留款、陈欠款,并积极安排他们从事劳务或个体经营,使部分老复员军人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