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投资开发温泉双扶疗养院
省民政厅投资开发温泉双扶疗养院
【省民政厅投资开发温泉双扶疗养院】 1993年,省民政厅投资300 万元,与林甸县共同开发建设温泉双扶疗养院。
林甸县温泉疗养院座落在该县宏伟乡“林4井”处。“林4井”是大庆32558 钻井队打的一口探井。1978年6月试喷时,未发现油、气,但热水自喷,高达27米。井深179米,水温40℃。因水中富含以氧化物为主的多种元素,而被确定为氧化物热泉。1989年,黑龙江省民政厅开始动工兴建林甸温泉双扶疗养院,工程面积1469平方米,1991年8 月交付使用。设病床60张。后经接待各地住院患者证实,泉水对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退行性关节炎、牛皮癣、湿疹性皮炎、纤维组织炎及其他皮肤病均有明显疗效。
1993年3 月,省民政厅与林甸县委、县政府协商决定,疗养院使用“黑龙江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林甸温泉疗养院”和“黑龙江省双扶福利林甸温泉康复疗养院”两块牌子,按科级单位管理,实行双重领导,以省厅为主。省民政厅当年投资300 万元,上2400平方米理疗楼项目,同时完成了水疗室、食堂结尾工程等项目。疗养院计划到1995年底建成,包括6 个区,办公、理疗、水疗、食堂等设施齐全,增加病床300 张,每天可接待住院和洗浴患者近千人次。预计工程总投资4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