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教育改革
深化教育改革
【深化教育改革】 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大同区在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了分级办学、分工管理的学校管理体制。具体内容是:乡(镇)中学和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由乡办;村小学和下伸点小学实行乡、村共办,以村办为主。分工管理就是乡、村主要分管学校的房舍改造,教学设备更新、添置及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乡筹、村投、民集的经费由当地政府监督使用,学校的房舍、车辆、设备、土地由本级政府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规划实施;学校布局及学校建设标准;办学水平的提高及教育教学管理;教师队伍的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等。这种条块结合、各负其责的管理方式,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使学校教育由原来的国家“独管”,走上了“人民教育人民办”的道路。
在教育改革中,这个区还采取了以下改革措施:(1)学制改革。试办了4年制初中班,适当减少文化课授课时数,增加了专业技术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的内容和时数。(2) 教材改革。结合本区的政治、历史沿革,自编了乡土教材,把《国情教育》、《人口与基础知识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中。(3) 教学方法改革。采取小课堂与大课相结合,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相结合,文化知识学习和科学实践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大胆采用了启发式教学和兴趣教学。(4) 实行督导评估制度。区政府成立了督导评估办公室,加强质量监控、实行目标管理,调动了各级政府办学的积极性。深化改革,促进了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全区现有学校208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35中学)、完全中小学1所(33中学)、初级中学15所、村小学82所、完全小学14所、屯小学95所。全区现有中小学生29416名,其中高中学生857名,初中生7598名,小学生20961 名。1988年至1993年有5673名工农子弟考入各类学校,其中大学472 人,中专1654人。大同区被省政府命名为学校管理先进区和改善办学条件先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