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庆枫
郭庆枫
原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庆枫,因病于1993年11月20日在大庆逝世,终年63岁。
郭庆枫1930年7月生于辽宁省盖县,1948年5月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吉林省舒兰县农会自卫队长、县公安局检查站站长、吉林公安干校党支部委员、夹皮沟金矿保卫科长等职,在保卫革命斗争成果和经济建设中做了大量工作。
郭庆枫1958年调到石油战线工作。1960年2 月参加大庆石油会战。历任大庆会战指挥部一探区党委副书记、副指挥,会战指挥部保卫处处长、保卫部部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机关党委副书记,安达市公安局局长等职。“文革”中被错误关押、批斗。1970年5 月任大庆五七干校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1974年7月任大庆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1978年6月任大庆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1980年4 月以后任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市政法委副书记。中共大庆第三届、第四届委员会委员。他先后参与领导大庆市公安局、检察院的组建工作,为开发建设大庆油田,保卫油田,为加强政法建设,巩固发展全市政治经济形势和维护社会治安贡献了毕生精力。
郭庆枫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方针;对工作认真负责,勤恳扎实;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生活俭朴,对己求严;为人正直,作风民主,平易近人。这些优良品德和革命精神值得人们怀念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