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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王金

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王金



  1952年4 月出生,男,汉族,肇州县丰乐镇人,中共党员,高中文化,现任肇州县制锹厂厂长。
  他是1984年经民主选举由副厂长走上厂长岗位的。7年来,他带领全厂职工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使一个内外债达70多万元濒临倒闭的小厂滚雪球般的发展壮大。截止1992年末,职工由1985年的88人,增加到215人;固定资产总额增到235万元,是1985年的4.5倍;年创产值500万元,是1985年的14倍;完成销售收入450 万元,是1985年的16倍;实现利税85万元,是1985年的15倍;人均创利居全省同行业之首。企业连续6 年被县、地评为先进企业和东北三省集体经济明星企业。他坚持改革,不断完善企业内部经营机制。从改革分配制度入手,确定了企业内部“三定四包一满”经营责任制,按岗位特点化小核算单位,实行五种分配形式,彻底打破“大锅饭”,把职工个人利益与企业兴衰紧紧捆在一起,激发了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和生产积极性。
  他具有强烈的市场经济意识。在保证主导产品上质量、上水平的同时,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及时对原有电炉进行改造,大幅度提高钢锭生产能力,仅1992年就增加钢锭产量600 吨,增加产值120 万元。他重视科技进步。为了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他果断决策,先后自筹资金上了新型轧钢机、中频电解炉和等离子体切割机,改变了企业设备落后的状况,使原材料利用率提高到99%,每吨钢材的产值提高500元。每把钢锹的费用降低0.14元,年增效益152.4万元。被评为省原材料利用率先进单位。产品质量也大幅度提高,产品合格率达到100%,优质品率达到95% ,主产品钢锹被评为省优产品。在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他带领职工自己动手,改造设备,自行研制轧钢机,为企业节约了大量资金,增加产值135万元。
  他严于律已,廉洁奉公。既是厂长,又是党支部书记,坚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经济工作和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齐头并进。企业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企业,支部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党支部。他十分注意自身形象。几年来,外出办事从没有住过高级宾馆,没用公款个人下过一次饭店,他的工资在企业只是中等水平,几次晋级调资他都主动把指标让给一线的干部、工人。他应得的加班费、外出补助费分文不取,被群众誉为为政清廉的楷模。
  王金由于政绩突出,连续6 年被县、地评为优秀厂长、优秀企业家和拔尖人才。1990年以来连续2 年被评为东北三省集体经济明星企业家,1993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