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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新科技项目实行高扶持政策

对高新科技项目实行高扶持政策



  【对高新科技项目实行高扶持政策】 为加快规模大的高科技项目进区,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以此推动区内综合经济实力的提高,开发区于1994年 3月决定对重点高科技项目实行高扶持政策。按照这一新的政策规定,开发区鼓励国内外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民办科技企业及科技人员带着有专利权或在国内外技术领先项目进区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进区的项目和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安排场地、解决贷款,并全方位提供优质服务;开发区成立投资担保公司,负责项目和企业的生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市保险公司设立开发区保险支公司,提供高科技项目风险保险,为进区项目和企业提供保险服务;企业按规定年限偿还银行贷款后,其企业的全部产权归创办单位或领办人。管委会有关部门通过精心调研分析,从已进区的155家企业中,筛选出 40家有发展前途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总计为15家企业解决申请科技贷款规模2 000万元,为7家企业解决流动资金 300万元。这些政策的实施产生强烈效应,从3月开始的3个多月,已有25家国内著名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50多批客人先后来开发区考察、洽谈、签订协议和合同,其中有 5个较大项目已进入申请进区立项阶段。电子工业部49所在开发区兴建的生产基地已动工兴建,长春应化所、长春光机所、大连理工大学、清华大学已就有关进区项目与开发区进行洽谈。哈尔滨工业大学就把大庆开发区建成产业基地问题加紧进行有关论证。省石化所已决定把其产业基地搬到大庆开发区,有关项目已进入论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