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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实施深化改革新举措

开发区实施深化改革新举措



  【开发区实施深化改革新举措】 大庆开发区本着既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基地,也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区这一建区宗旨,1994年进一步确立并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劳动人事、分配、社会福利制度及全新管理体制等内容的深化改革新举措,以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开发区把发展股份制企业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首先,制定了企业股份制规范化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地选择 9家企业作为股份制改革规范化试点企业,并加强对区内企业进行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不同的措施。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在区内兴办的企业,计划分期分批地改组成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对个体私营企业和其它经济成份的企业,通过参股形式组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企业,具备条件后组成股份有限公司;对小型企业、民办企业按股份合作制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进行联营、联办,形成股份合作群体,再根据发展情况逐步向更高的形式过渡;对现有的股份制企业加以指导,使之规范化。同时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一批基础扎实、产品市场前景可观、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通过内引外联,组成股份制企业集团。
  在劳动人事管理改革方面,采取“双向选择”和“双辞”的形式,打破干部与工人身份及所有制界限,改干部任命为聘用、聘任制,改全民合同制为企业合同制,改固定工资为效益弹性工资。同时,制定和实施社会统筹保险制度。开发区管委会还对企业实施宏观指导,进区企业完全实行“六自主” (经营自主、产品定价自主、工资分配自主、劳动人事自主、投资发展自主、机构设置自主), 与管委会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从审批注册、筹建到生产、销售,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帮助其进行技术、市场诸方面论证;在企业生产阶段,帮助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提供技术服务,选调所需人才,培训经理(厂长),建立健全各种管理体系;在产品销售阶段,通过产品销售中心,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打开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