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贯彻“两办”通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纪检监察工作
对贯彻“两办”通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对贯彻“两办”通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993年12月下旬,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近期内对贯彻中央、省市“两办”通知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铺张浪费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做好表率的通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吃喝送礼铺张浪费的通知》精神, 对本单位、 本部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要把节日期间能否树立廉洁新风看作是对前阶段反腐败成果的实际检验。同时要对所管单位进行抽查。《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 1月25日前对所辖区域的中高档饭店及娱乐场所进行几次抽查。同时,对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严禁结婚大操大办的暂行规定》的贯彻情况进行检查。《通知》强调,在检查中要注意发现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正面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对违反规定的,绝不姑息迁就,其中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要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