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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199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4 269件次,立案383件,涉及396 人。结案382件,处分373人,其中处级干部 9人,科级干部83人,一般干部174人。违反党纪案件 285件,处分违纪党员273人,其中开除党籍41人,留党察看35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违反政纪案件98件,处分100人,其中开除 4人,开除留用察看8人,撤职8人,降职8人,受刑事处分的18人。通过查处违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