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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部分省、市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工作座谈会在大庆召开

全国部分省、市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工作座谈会在大庆召开



  【全国部分省、市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工作座谈会在大庆召开】 8月8日至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在大庆召开全国部分省、市推行群众逐级上访制度工作座谈会。山东、河南、河北、黑龙江、北京、天津、上海、辽宁、湖北、浙江、甘肃、云南等12个省市信访部门负责人及11个地(市)县信访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局长周占顺主持会议。黑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办公室主任何永林出席会议。大庆市副市长李溪源、刘阜茂,大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关晓红先后参加会议。会议期间,黑龙江省副省长马淑洁、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赵文洲和大庆市委书记李智廉,市委副书记、市长钱棣华等领导看望了与会人员。会上,与会的省、市信访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实行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制度的情况,交流了经验,并对下步工作作了安排部署。逐级上访,就是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从下一级至上一级逐级反映,改变了以往上级直接受理信访的传统办法。会议认为,实行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制度,有利于加强基层信访工作,有利于改善上访秩序,促进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减少信访积案和越级上访,密切党、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实行逐级上访制度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的具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