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开展收缴凶器统一行动
组织开展收缴凶器统一行动
【组织开展收缴凶器统一行动】 根据公共场所动刀伤人、结伙滋事等案件有所增多的趋势,1994年,大庆市先后组织开展了两次集中收缴凶器行动,并对各县、区下达收缴任务,采取统一收缴、日常治安管理收缴、查处案件收缴和深入学校、工贸商场、文化场所、公共汽车站对可疑人进行盘查收缴等方式,共收缴凶器3 303件(把),其中管制刀具 3 281把,军用枪2支,民用枪2支,猎枪、火药枪、仿真枪等枪支 18支。通过工作,全市公共场所动刀伤人、结伙滋事等案件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