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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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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在1995年2月16日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
              大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东京
  一、1994年工作的主要情况
  1994年,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严格执法,狠抓办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为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抓住在反腐败斗争中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加强执法监督三个重点,不断研究解决工作进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项工作都有突破,有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一)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主力军作用,突出查办大案要案。
  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是检察工作服从于、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检察工作的重点。1994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把查办大要案作为反贪污贿赂斗争的关键环节,集中力量查处领导干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案件,使我市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斗争取得建院以来最好成绩。全年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186件191人,立案侦查121件137人,其中,贪污案47件60人,贿赂案19件21人,挪用公款案43件44人,偷税抗税案7件7人,其他5件5人。内有万元以上大案62件71人,案件数、人犯数分别比1993年增加44.2%和36.5%;要案8件8人,比1993年增加7倍。移送起诉54件62人,移送免诉45件49人。撤案4件 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04万元。
  在查办大案要案中,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定,把查办党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司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作为工作重点,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果。
  1、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全市产生强烈反响。 1994年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等案犯中,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12名。如大庆石油管理局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王连宝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103万元,收受贿赂12.6万元,挪用公款310万元,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这是我市有史以来查办贪污受贿案值最大的一起犯罪案件。在查办王连宝案件中,一举挖出了农工商联合公司有关人员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10起,其中要案 3件,另外,还带出了井下作业公司经理杨金星特大贪污、受贿案,均已移送起诉或移送免诉。在办理大庆石油管理局技工学校实习大队会计朱炳和50万余元特大贪污案时,又带出了大庆石油管理局采油一厂副厂长王钦利受贿要案和其他 5件经济罪案。在查办关国祥一案时,又挖出石油管理局资产机动处处长郭兴义利用审批报废旧管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贿赂案。
  2、查办司法人员索贿受贿、 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初见成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构成犯罪的司法人员 5名。有的司法人员滥用职权、贪赃枉法。某区法院一名助理审判员向一抢劫犯亲属索贿 5 000元,答应要为该犯办保外就医或争取缓刑。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起诉。
  3、查办金融等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等犯罪案件有较大进展。 金融部门一些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犯罪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在1994年查办的案件中,发生在金融系统的万元以上大案就有9件。如肇源县农行古龙营业所信贷员梁庆学贪污、挪用公款 16万元,案发后有11万余元无力偿还。肇源县农行业务员杨晶贪污、挪用公款10万余元案,林甸县农行新建信用社业务员孙洪义贪污、挪用公款6万余元案等。
  4、查办法人犯罪案件有突破。根据上级要 “依法严肃查处包括法人违法犯罪在内的大案要案”的精神,还积极开展了打击法人犯罪的斗争。
  从两级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当前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严重性和特点突出表现为:一是犯罪数额大。在查办的案件中,案值超过3万元不足10万元的10人,超过 10万元不足百万元的5人,百万元以上的2人,这是全市有史以来从未有过的贪污、贿赂大案。二是要案增多。1994年,共立案查处大要案62件,比建院以来办大案最多的1993年增长 30.6%。三是顶风作案的多。一些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无视党纪国法,胆大妄为,在1993年 8月中央作出反腐败斗争的决定后,依然我行我素,继续犯罪,铤而走险。据统计,全年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66件81人中,1993年8月以后继续作案的有24件34人,如杨金星已查实的贪污受贿款中,1993年8月以后作案的占72%,其中1994年一季度作案的占 48%。四是不正之风严重的单位,特别是主要领导人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的,发案较多,查办一人,往往带出一串。五是案犯年龄偏轻。45岁以下的人占绝大多数,全市137名被告中,45岁以下的105人,占72%。
  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用邓小平同志“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和“反腐败要靠法制”的反腐倡廉思想统一干警的认识和行动,振奋干警敢查敢办大要案,敢于斗争的精神,促进反贪污贿赂工作不断深入;二是按照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年初,确定了查办经济犯罪大要案的工作重点。三、四月份,确定了“集中力量,查处以王连宝、杨金星两件大要案为重点”的工作安排。七、八月份,两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普遍制定了具体措施,集中主要力量查办大要案,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案子一个案子地查处,一步一步地把工作引向深入;三是实行检察长办案责任制,以办大要案为中心,加强对工作的具体指导,加强统一指挥和协调;四是讲究侦查策略,提高办案水平,对要案线索依法开展初查,抓住证据就适时立案,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五是正确处理打击与服务的关系,努力做好预防经济犯罪工作。结合办案,对有关单位管理上、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推动企业依法治厂。如在办理杨金星一案时,牵涉该公司的人员较多,一时人心浮动,为了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一方面对杨的问题坚决查办,一方面建议井下作业公司党委召开一定规模的会议,做好稳定局面工作,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这样,使该公司的经济效益与1993年相比增长了23.83%。
  (二)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
  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紧密与其他政法部门配合,积极参加各种集中打击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有效地维护了我市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在广大干警的努力下,1994年,办案数量多于往年,结案速度快于往年,案件质量好于往年。共办理审查批捕案件883件1 397人,批捕817件1 275人,与1993年相比,案件和人犯分别上升13.95%和17.51%。不批捕39件72人(其余为退补和撤回)。办理审查起诉案件818件1 419人,提起公诉710件1 204人,与1993年相比,案件和人犯分别上升10.3%和21.8%。免诉35件78人,退回补查44件 123人,不起诉2件12人,公安撤回1件2人。
  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中,两级检察机关重点抓了几个方面。一是突出打击重点,加强打击力度。尤其对那些杀人、抢劫、强奸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犯罪以及破坏油田电力设备与盗窃油田生产建设物资的重特大犯罪分子,坚持从重从快、坚决打击,严惩不贷。1994年,依法批捕、起诉重特大案件 295人,对案件复杂、作案时间长、次数多、参加人员多、危害极大的案件,我们组织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加快办案速度,及时结案;二是坚持“两个基本”的办案原则。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便从快批捕起诉,不纠缠细枝末节,准确惩治犯罪,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是认真贯彻执行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制度。1994:年,共提前介入116件,其中参与现场勘查129次,参与公安机关预审96次,提前阅卷30次,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达 51%;四是严格执法把关,确保案件质量。实行办案人、业务科长、主管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四级办案责任制;对疑难或有分歧的案件特别慎重对待,反复研究再行定案,同时认真搞好复核案件的预审工作。1994年,两级检察机关批捕案件准确率为 99.8%,起诉、免诉案件准确率为100%,均高于省院规定的指标;五是加强出庭公诉工作,继续开展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积极探索总结对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大要案和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的出庭公诉经验。同时,认真开展评选优秀公诉人活动,评出市级优秀公诉人22名,推荐省级优秀公诉人 2名;六是结合办案,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采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企事业单位整章建制,帮教免诉人员和建立共建点等多种途径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做到标本兼治。1994年,共讲法制课 13次,受教育面达5 000多人次,帮教免诉人员46人,建立共建点22个。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面履行检察机关职能,促进严格执法。
  1、强化侦查监督,重点抓了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问题。 如对让区交警队1993年全年和1 994年第一季度交通肇事案进行检查,发现有13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我们对其中1件违章驾驶造成亡人事故案自行立案侦查。另外12件也督促公安机关限期处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在侦查监督中,注意防错防漏,依法纠正重罪轻定和无罪作有罪追究等情况。全年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中追捕人犯12名,追诉人犯28名,追诉漏罪60余起。
  2、强化审判监督。两级检察机关共对3 件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法院已改判1件。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0件次。
  3、强化法纪监督。 重点查办了徇私舞弊、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玩忽职守、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各类法纪案件34件43人,其中徇私舞弊1件1人,刑讯逼供4件8人,非法拘禁8件9人,玩忽职守12件13人,重大责任事故6件6人,其他3件3人。查结了几经周折、久拖不决的市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广联工贸公司经理高矗重大玩忽职守案,已移送起诉;查办了萨区公安分局刑警三分队队长马林等人刑讯逼供案,主犯马林已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市青少年宫主任付常志等人玩忽职守,造成青少年宫特大火灾亡人事故,迅速查结,并移交起诉,使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法律惩罚。
  4、强化监所检察。以执法检察为重点, 突出了纠正犯人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和劳教人员加减期、所外执行、所外就医以及解决超期羁押人犯的检察,对监所活动中的 130个违法问题提出纠正意见,已纠正125 件。加强安全防范检察,预防各类事故16起。共立案查办监所工作人员贪污、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私放罪犯、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等执法犯法的犯罪案件 7件。
  5、强化控告申诉检察和举报工作。199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897件,比1993年上长 32%;揭发各种犯罪线索788件。案件线索达101件,已初查终结20件。共立案复查各类案件 6件,维持原决定5件,纠正1件,复查案件准确率实现100%。
  (四)从严治检,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一流检察队伍。
  两级检察机关按照政治上合格、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总体要求,普遍加大了队伍建设的力度。特别是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三项制度改革和贯彻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座谈会精神,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1)坚持不懈学习《邓选》打下理论基础。通过学习,提高了运用特色理论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切实加强班子建设,打下组织基础。注意抓好班子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强化检察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搞好廉洁自律,努力在廉政建设上作出表率。 (3)全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激发斗志,鼓舞士气,打下作风基础。全年有3人荣立二等功,3人荣立三等功。有10人被评为全市检察系统杰出干警,1人被评为全省 “杰出干警”。让胡路区院、肇源县院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林甸县院是县级文明单位标兵,肇州、杜尔伯特两县院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4)加强干部培训,打下文化基础。通过培训,检察系统的大专学历人员达66.4%。
  在过去的一年里,广大检察干警忘我工作,锐意进取,表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少部分检察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观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需要,有的单位查办大要案与全市总的情况相比较,还不够平衡,个别干警在办案中跑风漏气,车辆、枪支管理上还有漏洞,多次发生亡人事故。还有的院办案经费紧张,技术装备落后,干警工资不能按时发放,严重影响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1995年工作任务和要求(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