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案件类型增多
经济纠纷案件类型增多
【经济纠纷案件类型增多】 1994年,市两级法院共受理经济一审案件1 775件,结案1 780件(含旧存),解决诉讼标的额 16 633.68万元,与上年相比,结案下降6.3%,解决诉讼标的额上升78.9%。
通过经济审判看出,全市的经济秩序是比较好的,城乡综合经济实力呈上升趋势。但在经济领域里也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一是经济纠纷案件类型增多,争议标的额增大,平均每件经济案件标的额达6万余元,最大的经济案件标的额达2 000多万元;二是有些企业被“三角债”困扰,经营不景气,甚至资不抵债,名存实亡;三是有的企业在经营中缺乏风险意识,科学论证不够,生产项目盲目“上马”,盲目为他人作经济担保,最后不得不“吃官司”,承担连带责任;四是有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不是公平竞争,而是搞欺诈行为,利用签订经济合同骗取对方的款物,骗到手后便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