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法制管理
价格法制管理
【价格法制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外地经验与做法,结合大庆实际情况,拟定了《大庆市反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大庆市关于查处经营蔬菜类饮食业服装业和汽车配件业牟取暴利的实施细则》两个价格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报市政府批准实施。无论是国家定价的商品还是放开价格的商品,都能有法可依,依法查处,使各类商品价格都在有序的范围内放开,利于企业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