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事故统计
1994年事故统计
【1994年事故统计】 全市共发生各类上报事故281起,重伤40人,死亡156人,直接经济损失16 649 211元。与1993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3.2%,重伤上升9.3%,亡人上升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8.6倍。其中火灾事故46起,重伤5人,死亡18人,直接经济损失15 556 921元。与省政府年初下达的事故299起,重伤14人,死亡 7人,直接经济损失8 225 000元的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下降84.7%,重伤人数下降 64.2%,死亡人数上升157.1%,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3倍。与1993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 35.2%,重伤人数上升150%,死亡人数上升15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4倍。工业生产事故44起,重伤23人,死亡21人,直接经济损失 780 600元。与省政府年初下达的死亡35人指标相比,亡人数下降40%。与1993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5.7%,重伤人数上升27.7%,亡人数下降38.2%,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23.8%。交通事故197起,重伤113人,死亡117人,直接经济损失311 660元。与省交通管理局下达的事故354起,重伤284人,死亡136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569 992元的控制指标相比,事故起数下降 42.3%,重伤人数下降60%,亡人数下降13.9%,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45%。与1993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 4.3%,重伤人上升3.5%,亡人上升4.4%,直接经济损失上升 34.5%。经省安全委员会全面考核,大庆市被评为安全生产二级先进单位,市安全办被评为安全生产工作一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