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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油厂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炼油厂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炼油厂全面完成各项指标】 石化总厂下属最大的生产厂炼油厂1994年完成原油加工量487.1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1.5%(百分比均为年计划的调整后数据,下同)。四大类产品产量260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5%。其中,汽油72.7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4%;柴油151.62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1.1%;煤油22.94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10.2%;润滑油12.7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1.7%。完成商品重油78.90万吨,为年计划的104.2%;石蜡 8.4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3%;石油焦13.53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0.2%。裂解料45万吨,完成年计划的 104.6%;苯类产品3.89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05.2%;合成氨6.71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17.6%;硝酸铵10.57万吨,完成年计划的117%。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4.34亿元,完成年计划的 100.6%;实现利税12.33 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00%。五项技术经济指标好于上年水平。其中,四大类产品收率为53.2%,提高1.09%,轻质油总收率为65.9%,提高2.2%,原油加工损失率为0.7%,降低0.03%,重油催化剂单耗为0.62 千克/吨,降低0.46千克/吨。炼油单位能量因数耗能 15.83千克标油/吨·因数,降低 0.17千克标油/吨·因数。五套生产装置原料加工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重油催化装置完成93万吨,创1992年开工以来最好水平;二套加氢裂化装置完成 27.06万吨,创开工18年来最好水平;合成氨装置生产负荷创开工15年来最好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