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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

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


 
  【交通规费征收超额完成】 1994年,全市各级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大交通规费征收力度,加强现有费源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坚持开展稽查活动,促进了交通规费的征收,确保征收计划超额完成。其中养路费征收上半年完成全年计划的63%(按黑编[1994]14号文件精神和省交通厅关于养路费征稽机构的有关要求,从6月份起养路费征收由省交通厅直接管理),运管费征收完成年计划的212%,客附费征收完成年计划的268.3%,汽修费征收完成年计划的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