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述
农业
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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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全市粮食生产在遭受严重的干旱、内涝和冰雹等自然灾害的情况下,仍获得大丰收,总产达到18.49亿公斤,比1993年增长13.4%。肉、蛋、奶、鱼产量分别达到7.7万吨、3.6万吨、17.5万吨和3.7万吨,分别增长2.7%、2.9%、2.3%和13.8%。农村合作经济总收入达到26.9亿元,增长38.9%。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 120元,增长25.4%。
喇嘛甸、龙凤和杏树岗3个乡镇的乡、村、户三级经济总收入突破亿元,分别达到2.9亿元、2.7亿元和1.1亿元,步入亿元乡镇的行列;全市有农业的 8个县区,农民人均收入超千元的有6个,占有农业县区总数的75%;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千元的乡镇 48个,占全市乡镇总数的58.3%,比1993年增加 140%。市郊区的 13个乡镇,农民人均收入均超千元,龙凤乡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 532.5元,是大庆市农民人均收入最高的乡。肇州县 16个乡镇的农民人均收入超过千元,实现了“满堂红”。过去一直比较贫困的林甸县,农民人均收入超千元的乡镇达到8 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80%。农民人均收入达到省规定的小康标准1 240元以上的村全市有86个,占全市总村数的11.2%,比1993年的41个村翻了一番多。林甸县三合乡南岗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 001元,是大庆市农民人均收入最高的村,农民人均收入达到省定小康标准的农户全市已有51 826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19.2%,比1993年的49 497户增加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