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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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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全面实施



  【税制改革全面实施】 为了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运行机制,根据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大庆市税制改革从1994年1月 1日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税制改革以前的工商税制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其它辅助税种相配合,共有32种,是一个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课征的复合税制,在处理国家、企业、个人分配关系上和中央与地方分配关系上有许多弊端,主要表现是:税负不平,不利于企业竞争;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犬牙交错,很不规范;中央与地方在收入与管理权限划分上不能完全适应分税制的求;税收调控的范围和程度,不能适应生产要素全面进入市场的要求;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两套税制,矛盾日益突出;税收征管制度不严,征管手段落后;税收法制体系不健全。改革后的税制,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理顺分配关系,保障财政收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改革体系。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加强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体现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税种的简化与规范。改革后的工商税制的税种由32个减少到1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