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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机构分设

国税地税机构分设



  【国税地税机构分设】 9月 10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大庆市国家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按照机构一分为二设立、财产人员地税国税按 4:6分配的原则,所属县局和市属分局陆续设立了相应的机构。地税系统有行政机构 (包括市局机关、县局、直属分局以及县属分局)、税务所 57个,新设立了地方税务局石油分局,以及龙凤税务所,分设后有职工458名,占原税务局职工的39.8%。市局机关内设党政科室10个,分得机动车39辆。机构分设后,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调配、经费开支仍由省地税局统管,党群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分设后的大庆市国家税务局共设7个分局和4个县局。其中,石油分局和稽查分局为新增设。全局共有职工 722名。其机构设置、干部管理、人员调配、经费开支由省国税局统管,党群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