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收到成效
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收到成效
【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审计收到成效】 为继续加强对政府各部门的审计监督, 1994年8月至 9月,大庆市、县(区)审计机关对全市部分社会文教、行政事业单位1993年的财务收支进行了经常性审计。这次审计的对象,突出了有资金分配权、有预算外收入、有罚没收入的违纪问题较多的单位及经济监督、经济执法部门和综合管理部门,并把这些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同时加强了对科技、教育、社会保障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共审计382个财务独立的文教行政事业单位中的78个,审计覆盖面为20.4%。审计总金额4 918.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金额2 101万元,预算外收入1 729万元,预算外收入专户存储金额 1 870万元。在审计中,坚持检查与分析、整改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查出截留应上交国家收入、偷税漏税、挤占挪用等各类违纪资金245 万元。在认真检查存在问题的同时,注重从宏观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帮助制定整改措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促进遵纪守法。通过经常性审计,使违纪事项基本控制的单位达57个,财会工作基本合格率为 73.1%,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的高层次经济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