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市保险公司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前提下,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堵塞各种漏洞,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首先实施了车险战略。针对1993年机动车险出现亏损的问题,他们把车险的经营管理列为管理的重中之重,投放力量,大打机动车险翻身仗。(1)实行风险控制,把住病从口入关。对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万元,以及个体车不保失窃险,公有车辆失窃险按 50%承保等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增强了被保险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也避免高额承保诱发的道德风险的发生。 (2)完善制约机制。在确定赔损时,领导指派两个人出现场,各办事处、县支公司领导参加现场勘查定损,市公司车险科跟踪现场勘查。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市公司领导到现场勘查定损,理赔小组讨论研究,层层把关,不放过任何疑点,全年对多起有疑点的案件进行审核,挽回经济损失 65万元。(3)实行第三者伤人定点医疗。全辖各办事处、县支公司普遍确定定点医院,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支出。林甸县实行定点医疗后,查出不合理药据210张,减少保险赔款 3.1万元。(1)实行报价限价制度。据实际预测,在机动车赔款中汽配件费用约占整个赔款的 70%左右,为此,把控制汽配件价格当作遏制车险赔付率的关键环节来抓。1993年下半年着手研究制定了控制汽配件价格的措施和办法。1994年初从市公司到基层办事处、县支公司成立一条龙的配件服务中心。汽配件实行报价限价,预审监控。提供汽配件供应和价格信息服务,平抑汽配件价格;堵塞汽配件采购各环节的漏洞;及时给保户修理厂家购买奇缺配件,增加保险服务内容和范围。实行报价限价提高了保险企业的效益。据统计1994年汽配件报价为798万元,限价价格602万元,直接减少赔款支出 196万元。经过努力,扭转了赔付率居高不下的局面,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全年计算赔付率为 50.9%,比1993年同期下降35个百分点,单险种核算实现利润854万元,完成省公司提出的车险保费收入上升20%,赔付率下降 20%的目标。其次,与公安部门配合,把失窃车辆降到最低限度。保险公司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公安人员破获被盗车辆,全年追缴失窃车辆累计16台,减少保险赔款 1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