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房产管理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1994年制定出台了《大庆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方案》,住房制度改革已从少数单位试点和单项改革进入了一个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广大群众的思想认识,从住房无偿分配向有偿分配上转;从住房福利制向住房商品化上转;从住房依赖国家建设、单位分配向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上转;从追求住房标准越高越好、面积越大越好向适应本人经济条件上转。各项房改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一是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取得新的进展。从1988年到1994年底全市共出售公有住房 7.6万套、381.27万平方米,回收资金5.75亿元,10多万职工搬进了自己购买的新房,获得了住房使用权、占有权和部分产权。各开发公司开发商品房住宅建设 22.5万平方米、2 762套,满足了不同层次人们社会住房的需求。全市住房自有化程度达到27%。二是公有住房租金明显提高。从1994年1月起,全市公有住房的租金已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0525元,提高到每平方米0.21元,房租标准平均提高3 倍,租金到位率达到100%。全市租房面积801万平方米,年收缴租金1 900万元,部分单位对新租住房户实行租赁保证金制度,年收缴保证金823.18万元,增加了住房建设基金,初步改革了低租金、福利制、以租不能养房的局面。三是集资建房取得很大成果。从1992年推行集资建房政策以来,到1994年底全市共筹集建房资金2.7亿元。其中个人集资5 956.37万元,占建房资金的23%。建房25万平方米,解决住房困难户 3 666户。四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取得突破性进展。1994年初,黑龙江石油化工厂、林源炼油厂、石油分站、市中医院、三医院、东风新村管理处、让胡路区、龙凤区等11个单位,克服各种思想障碍和资金的困难,率先实行了公积金制度,在工商、建设两行的支持下,共有1.2万名职工参与了公积金制度,年存缴公积金690万元。另外,在建立三级住房(个人、单位、城市)基金上,到1994年末,市政一些单位,累计住房基金达 600多万元,全市城市住房基金累计达到2 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