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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目标】 1994年,广播电视局不断深化新闻改革,在宣传质量上下功夫,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原计划广播播出6 981小时,实际播出8 921小时,比计划多播出1 940小时;原计划电视播出16 020小时,实际播出 16 821.6小时,比计划多播出801.6小时。广播电视的综合停播率为零;广播电视的新闻信息量原计划全年为20 000条,实际播出20 771条,比原计划超 771条,全年未发生失实报道。广播电台文艺节目换新率29.5%,比计划超 3.5%。对中央台、省台发稿 225条。电台录制广播剧 5部(集);电视台录制《人民公仆》 (3集)、《凝聚的记忆》、《府明小区》、《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第二次创业》、《风雨三十五年》、《再创辉煌》等对外宣传专题片10部(集),共完成广播剧电视对外宣传片15部(集),比原计划超8部(集)。电视台对中央台、省台发稿92条,购进文艺节目608部(集),节目换新率达68%;有线电视台2月6日开始试播,年度新闻发稿 17 000条,录像节目137条,自办综合板块栏目49期,少儿节目25期,卫生与健康节目21期,有线荧屏4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