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监督监测
环境卫生监督监测
【环境卫生监督监测】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1994年对 2 198个公共场所进行了监测,监督监测率达99.3%,监测主要指标合格率 96%。在执法过程中,对全市158个不合格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给予警告限期改进处罚的130家,罚款4 970元。(二)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以加强索证管理为重点,对517个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索证率100%,索证合格率98%。监督覆盖面100%。(三)生活饮用水监督。完成了对全市18个大型集中式供水单位和62处自备水源、78处二次加压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工作。实现了城镇集中式给水水厂、二次加压供水单位出厂水、末稍水的卫生监督率100%的预定目标。(四)学校卫生监督。监督学校 239所,监督覆盖率68.8%,监督合格率80%。(五)放射卫生监督。全市共有医用X光诊断单位123个,监测报审112个,办证率91%,监测率98%。同时,根据省卫生厅布置,发放个人剂量1 257人。加强了放射防护监督管理,防护合格率石油管理局达100%,市区医用X光诊断单位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