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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深化用工制度改革】 1994年,全市加快了国有企业用工制度改革步伐,大力推行劳动合同制。全市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合同化管理的市、县属国有企业326户,职工 70 490人,分别占企业和职工总数的36.6%和71.1%。初步建立劳动监察体制,对32名监察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在全市开展了劳动用工检查,共检查696户企业,对问题比较突出的 27户企业下发了整改意见书。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7件次,立案5起,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起,结案率达100%。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