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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待抚恤

优待抚恤



  【优待抚恤】 大庆市共统筹农村义务兵优待金162万元,人均由上年的 611元提高到963元,提高57.6%。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到 100%。按期发放了伤残军人、“三属”的抚恤补助费。同时,结合大庆二次创业提出的小康目标,积极组织扶持优抚对象奔小康,总结推广了肇源县兴安乡扶持优抚对象奔小康的经验,起到典型引路的作用。
  在城镇义务兵优待方面,按照省政府、省军区 6号令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1994〕4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筹集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庆政发[1994]41号文件下发,已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