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召开第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纪检监察工作
市纪委召开第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市纪委召开第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 3月 10日,市纪委在东风宾馆召开第十二次全委(扩大)会议。市纪委委员16人和市领导李长玲、刘海生、王强、隋森、宁增瑞等出席会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及全市各二级单位纪委书记300多人列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书记岳岐峰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座谈时的讲话。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汤锡贰作了题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大庆第二次创业和翻两番目标服务”的报告。他说,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1995年仍要突出抓好中央制定的两个“五条规定”和几条补充规定的落实。结合大庆实际,市委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和重申以下规定: (1)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不准乱拉资金为自己购买住房;不准随意调换高标准的住房。 (2)不准借换车之机重新购买新车;不准重新乘坐不符合规定的小汽车。(3)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桑拿浴等娱乐活动。(4)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大操大办,收受礼金。
关于案件查处工作。他说,要继续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经营管理部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贿赂、金融诈骗、走私、官僚主义失职渎职案件,以及以油谋私,以石化产品谋私和基建领域、物资采购中的违法违纪案件。查处那些违反政治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中梗阻”的案件。另外,还要继续抓好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
刘海生就如何进一步抓好全市反腐败斗争,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讲了意见。他指出,要认真研究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提高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为全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加强领导,把反腐败斗争真正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