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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199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 3 725件次,立案398件,结案397件,处分违纪人员 394人,其中受党纪处分的244人,政纪处分的150人。在给予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中,副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86人,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56人,撤销党内职务的 8人,党内严重警告的68人。通过查处违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