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中犯罪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中犯罪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查办“三机关一部门”中犯罪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1995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把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发生的犯罪案件,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作为反腐败斗争深入发展的关键,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查办了党政领导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共查办构成犯罪的此类人员130名,比上年增长 9.2%。二是查办了司法人员索贿受贿、贪赃枉法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在坚持依靠群众举报线索办案的同时,注意从公安机关“内部消化”的案件中查找线索,在提前介入时发现犯罪;注意从审查案件中查找线索,在追捕追诉漏犯时发现犯罪;注意从判决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中查找线索,在开展审判监督时发现犯罪。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查办构成犯罪的司法人员8名,比上年增长37.5%。三是查办了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犯罪案件。两级检察机关注意研究此类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对以身试法者,坚决依法追究。全年共立案侦查此类案犯13名,比上年增长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