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效率质量明显提高
民事审判效率质量明显提高
【民事审判效率质量明显提高】 民事审判在改进审判方式的基础上,把法院调查为主改为当事人举证为主,把庭前调查为主改为庭审调查为主,把询问式庭审改为诉辩式庭审,把主审人办案为主改为合议庭办案为主,把庭前调解为主改为庭审调解为主。1995年,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在案件大幅度上升,人员没有增加的情况下,结案率达 98%以上,前 9个月结案数超过1993年全年的数量。积案没有因为案件大幅度上升而增加,相反呈下降趋势。案件质量二审更审改判率比改进前下降近20个百分点。改进前全市法院年人均结案31件,年办案最多70余件,1995年人均结案达73件,比改进前年人均多42件,出现年结案227件、月结案52件、日结案8件的最高记录。9个基层法院117名民事审判员中涌现出 34名超100件的办案能手,6名超200件的办案标兵。让胡路区法院民庭 6名审判员审结973件案件,人均年办案162件。全市法院民事审判的执法水平、办案效率和质量都有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