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点企业建立司法联络点
在重点企业建立司法联络点
【在重点企业建立司法联络点】 针对有些企业领导知法、用法、守法意识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适应,为使企业经营迅速步入法制经济轨道,最大限度地减少纠纷的发生,市法院经济庭选择 3个单位作为司法联络点。一是大庆石油管理局物资供应处,这个单位平均年采购额多达30多亿元,资金周转量大;二是大庆石油管理局农工商联合公司,这个单位负责全油田生产保障和后勤服务工作,每年都有近 2亿元的支出,资金吞吐量较大;三是大庆石油管理局技术开发实业公司,这个单位下设 7个经济实体,产品直接面向市场。三个单位的共同点是经济活动频繁、资金周转量大、涉及用户多、各种矛盾和纠纷集中。能及时预防和解决好这些单位的纠纷,对于稳定全市经济至关重要。对这三个司法联络点,他们采取“三定两不定”的工作方法,即定期联络、定期下点(一个月)、定期检查(一季度);不定期抽查、不定期总结。并对联络点发生的纠纷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裁决”的倾斜服务政策,受到企业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