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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增强

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增强



  【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增强】 1995年,人民调解工作增强了抓苗头、防激化的预测能力,大量矛盾和纠纷消解在基层和初级阶段,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民间各类纠纷6 408起,调解成功5 927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16件,避免非正常死亡9人,没有发生因调解纠纷不当或不及时而发生的自杀或民转刑案件。全前已有 2 896个规范化调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