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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控制价格调整

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控制价格调整



  【贯彻宏观调控政策控制价格调整】 年初,国家和省政府都决定1995年上半年暂不出台新调价项目; 6月,国务院又提出“今年一般不出台新的调价项目”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做出“省、市、县下半年一律不得出台调价”的决定。10月,国务院又发出关于部分地区擅自出台提价项目错误的通报。对于这些精神,物价部门坚决贯彻执行,没有出台一项调价措施,始终和国家、省政府保持一致。如自来水、石油液化气、房屋维修管理费、蒸汽取暖费,都需要调整价格。尤其是石油液化气和取暖费矛盾十分突出,石油液化气进价已达每瓶26元多,销售价每瓶只15元;东风新村取暖费每平方米成本价已达38元,但收26元。价格严重背离价值,企业难以承受,急需调整,但为了大局,坚持不做调整。粮油价格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大庆市从5月1日起对城镇居民实行凭证限价限量供应,供应标准每人每月 9公斤口粮(其中面粉3.5公斤,大米2公斤,粗粮3.5公斤)、500克豆油。特二粉每500克0.96元,标一粳米每500克0.89元,普通玉米面每500克0.62元,玉米楂二等每500克0.67元,一级大豆油每500克 3.70元,二级大豆油每500克3.60元。“菜篮子”工程建设狠抓了“菜园子”,全市种植蔬菜34万亩,产菜5.3亿公斤,按236万人口计算,人均224.5公斤。推进蔬菜小区建设和棚室化生产,市政府向兰得土地开发公司、万宝开发公司投资 350万元建设绿色工程,同时对红岗区、龙凤区蔬菜基地建设投资扶持,以增强蔬菜自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