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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价格法制管理力度

加大价格法制管理力度



  【加大价格法制管理力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反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参照外地经验与做法,结合大庆实际情况,于1995年8月 21日出台了《大庆市物价局关于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实施细则》。细则出台后,加大了反欺诈、垄断、反暴利的实施力度,对严厉惩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按照国家计委和省物价局的要求,继续强制推行明码标价制度。凡是有价格行为的国有、集体、个体经营者都必须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执行结果,国有企业达 98%,集体企业达 92%,个体企业达80%。在此基础上, 还加大对抑制通货膨胀、控制物价涨幅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肆意提价和加价牟取暴利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印制《大庆市物价局关于反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实施细则》宣传提纲10 000份发到各经营企业。先后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刊播宣传稿件 157篇。通过宣传教育,广大消费者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领导及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的水平也不断得到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