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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档案

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档案



  【建立健全土地综合档案】 市土地局1983年建局时,就制订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1986年 6月,成立以土地管理专业、声像、各类文件、文书、财务为主的综合档案室,制定档案查阅、借阅、库房管理、保管期限等各项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库房设有去湿机、温湿度表、灭火器,并做到“七防”,即“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1990年 2月,市档案局在土地局召开市直机关档案现场会,同年 7月,市土地局档案室晋升为省一级单位。档案室存放有各类档案3 312卷,其中土地专业档案2 831卷,声像档案573张(盘),文书档案62卷,财务档案419卷,以及其它资料 418卷。到1995年末,共查、借阅档案1 290卷,360多人次,为调处土地纠纷、建立地籍档案、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项工作提供了可靠资料及依据。市土地局档案室连续 5年被评为全市档案系统先进档案室。1993年5月,在全国土地管理档案检查工作中,被授予“全国土地管理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