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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安全

依法治理安全



  【依法治理安全】 在“九五安全年”活动中,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中有关“安全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狠抓了依法治理安全。一是根据省长春防命令,制发“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发到城乡和基层广为张贴、宣传。二是除全文转发国家公安部关于“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外,首次召开全市消防工作座谈会,谋略了全市今后消防工作的发展与目标,结合实际出台了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宾馆、商场商店、汽车修理厂点、化学危险物品等六个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出台了违章肇事逃逸处理办法,劳动部门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奖罚处理办法。三是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市防火办集中力度对全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和消防产品质量进行专项整顿,对730个火险隐患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监督拆除违章装修2 000多平方米等。交通、劳动管理部门也都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各单位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强化安全管理。三环企业总公司制定了《评选安全生产金、银、铜牌单位标准和四个“十佳”标准》、《锅炉房达标竞赛标准》,修订安全管理制度592项413条,修订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23项918条。管理局供电公司根据检修平行线路易上错杆出事故,制定了《平行线路检修管理规定》。这些具体规定的出台,规范了人们按章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了遵章守纪意识,减少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