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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公司”改革试点取得效果

“油公司”改革试点取得效果



  【“油公司”改革试点取得效果】 1995年,采油八厂根据局改革与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认真进行“油公司”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石油企业现行管理体制向现代企业过渡的有效途径和最佳模式。一是合理调整劳动组织,提高办事效率。研究制定了与“油公司”改革相配套的计划规划管理、财务管理、劳动工资管理、资产设备管理和机械加工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全员劳动合同管理,打破固定制与合同制、干部与工人的身份界限。工人岗位按照平等竞争、机会均等、公开组合、择优上岗的原则进行合理的劳动组合,继续实行上岗、试岗、待岗的动态管理。干部岗位在“四定”(定单位职能、定内设机构、定编制、定岗位)的基础上,按照“三干”(本人申请干,群众拥护干,领导批准干)的程序,公开招聘、择优上岗。二是对厂机关科室和矿(大队)机构设置进行调整,厂机关由27个科室归并压缩为24个,人员由150人减少到107人。同时,明确矿(大队)、小队领导指数,小队不设办事员,大队机关岗位设置不要求与厂机关专业对口,实行一岗兼多职,进一步体现精简高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新机制。1995年,单井综合用人由1994年的4.6人/井降为3.8人/井,与1994年标准相比,劳动用工减少500多人,工资、奖金年节约500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94年的45 887元/人,提高到1995年的51 878元/人。三是进一步完善承包办法,提高经济效益。重新修订完善了对矿(大队)级单位的经营管理考核形式及考核指标,明确了分配政策。对采油矿实行吨油成本包干;采气矿进入厂内市场,实行商品性经营;对地质研究所、工程技术大队、规划设计所、经保大队和电力大队实行目标管理,费用包干;对工程维修大队、作业大队、测试大队、综合维修大队采取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定额上交的管理形式;对厂、矿(大队)领导及机关科室长实行风险抵押制度,把各级领导的利益和企业效益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1995年实现成本节余 1 516万元。职工平均年收入达到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