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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为”服务农电事业有较大发展

开展“三为”服务农电事业有较大发展



  【开展“三为”服务农电事业有较大发展】 1995年,农电售电量完成3.86亿千瓦对,综合线损率完成5%,比上年下降2.24个百分点;趸售收入完成3 630万元,比上年增长21%;全员劳动生产率完成6 995元/人,比上年增长 29%;全年无生产亡人事故,无农村触电亡人事故,无重大、特大事故。一年来电业局继续深化农电三项制度改革,供电区 7个县市局全部完成改革。农电 “三为”服务,即为农业、为农民、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成效显著,解决无电村屯8个,327户农民用上了电,有5个县实现村村通电。农村照明电价最低为0.45元,最高为0.51元,平均为0.505元,比上年减少0.017元,全年减轻农民负担259万元。全区有 20个乡电管站达到“农民信得过电管站”标准, 安达、林甸两局进入部级 “三为”达标单位,肇州局进入省级“三为”达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