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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电厂进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

新华电厂进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



  【新华电厂进入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行列】 新华电厂在连续 8年保持省级双文明单位称号的基础上,1995年通过不懈的努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又取得新的成果,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1995年,这个厂自觉围绕生产、基建等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创建活动,做了许多扎扎实实的工作,促进了队伍素质的提高,保证了电力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全年完成发电量10.66亿千瓦时,比计划超发电量 0.16亿千瓦时。供电煤耗率完成490克/千瓦时,比计划降低 10克/千瓦时。发电厂用电率完成11.97%,比计划降低0.23%。耗助燃油1.99万吨。全年实现两个百日安全无事故,跨年度安全生产49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