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实行“六统一”管理
出租车实行“六统一”管理
【出租车实行“六统一”管理】 1995年,对申请经营客运出租车的单位和个人,只要符合开业条件即予审批办理。到年底,全市客运出租车已发展到3 792辆,比上年增长64%,是近年来发展最快的一年。随着出租车数量和营运线路的增加,出租车市场出现了诸如偷漏税费、违质违价等违法经营的问题,为杜绝这些问题发生,各级运输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稽查活动。全年共检查出租车27 000多台次,处罚1 000多台次,补缴税费近20万元,罚款 17万元,有效地维护了运输市场秩序。与此同时,为实现出租车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出租车车容车貌的整顿,全面推行了“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安装出租轿车计价器,统一安装出租轿车防护栏,统一喷印出租轿车车身“的士”标志,统一制发出租车标志灯,统一制作安装小客车线路牌,统一制作张贴出租车举报标签和明码标价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