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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全面纳入运输行业管理

三轮车全面纳入运输行业管理



  【三轮车全面纳入运输行业管理】 为加强机动三轮车和人力三轮车的道路营运管理,维护正常的交通运输秩序,保证经营者和乘客、货主的合法权益,由大庆市政府组织,市交通局具体负责,会同市公安、工商、物价、财政、税务、保险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大庆市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营运管理规定》,并以庆政发[1995]40号文件下发,自1996年1月1日起实施。该《管理规定》共分 7章26条,对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的开业停业、车辆管理、监督检查、违章处罚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