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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农村合作基金会健康发展】 1995年初以来,各县区对已办的农民合作基金会进行了规范调整,对个别乡(镇)管理差的农民合作基金会进行清理、整顿。按照农业部的要求,对各县(区)的46个农民合作基金会颂发了证书,使管理更为规范。按照巩固乡办、发展联办、调整村办和稳步发展的原则,将全市原有的345个各级农民合作基金会调整为188个。截止年末,全市各级农民合作基金会共拥有股金4 615.51万元,融通3 353万元,占拥有股金的72.6%。投放村(社)集体资金、融资组织自有资金的农户吸收的社会资金4 821万元,比上年投放总额增长7.3%。农民合作基金会在农业生产上投放的资金约占全市农业贷款总额的 65.2%,成为农民需资的第二银行。在投放的融资资金中有3 767万元支持60 653户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有580万元用于扶持 860个村、乡、联乡企业和其他农业服务组织发展生产和服务。被扶持的农户和企业共创产值4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