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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经营推广工作

种子经营推广工作



  【种子经营推广工作】 全市共销售种子780万公斤,其中外销250万公斤,良种推广面积492.5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6.2%。在种子经营推广工作上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以完善制度、强化指导为重点,抓专业村建设。各县、区种子公司分别与乡(镇)、村签订制种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同时,进一步完善种子田管理制度并制定了《种子繁育基地乡、站、村三级奖惩办法》和下乡《技术人员百分责任制》。二是以服务为中心,抓实经营工作。种子销售实行合同供种或者按面积以乡(镇)为单位下摆种子,准确掌握用种数量。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利益,全市各级种子经营部门为购买种子的农民发放信誉卡,设立咨询处,向农民讲解品种特性。三是加大宣传打击力度,依法严查案件,强化种子管理工作。首先,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印发宣传材料等办法,开展种子法规宣传工作。其次,加强种子市场管理,加大打击力度。在种子收购、销售期间,管理人员不分昼夜进行巡回检查,杜绝假劣种子进入市场。全市共查处案件82起,查封种子19万公斤,罚没款7.6万元。三是严格三证(种子准繁证、种子试验证、经营许可证)制度, 使种子管理经常化。全市各乡镇的代销站只准代销各县(区)种子公司的种子,违者取消代销资格。四是认真抓好新品种的引进和开发工作。从吉林、辽宁、河北、内蒙等地种子公司和科研单位引进新品种32个,参加全市联合区域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