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漏报漏检等违法案件
查处漏报漏检等违法案件
【查处漏报漏检等违法案件】 1995年,市商检局对进口商品漏检问题进行了认真查处。一是年初按照《种类表》的分类和业务科所负责的检验业务,进行了监管业务分工,将过去由综合监管科统一管理的进口商品流向单改由各业务科管理,自行进行督报,对逃报漏报的由各科派出检验人员到用户中去查处,有效地控制了逃漏报案件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检验人员掌握情况多、信息灵的优势,对检验员所了解的漏报漏验的情况,无论是否分管该进口商品检验业务,都可去查处,先后处理了4家进口商品私自开箱案件,查处了2家进出口化工原料逃漏检的案件。三是采取抽查和专项集中检查的办法,查处漏报漏验案件。对流通领域里的进口商品,在用户报验、检验后,采取抽查办法,二次或三次地返回去进行抽查,收到好的效果。专项集中检查从下半年开始后,把医疗设备的督报督验情况列为专项集中检查的重点。先是对辖区所属的30多家医院发函督报督验,同时催报近几年医疗设备到货情况,但只有 50%的医院回函。针对这种情况,组成抽查小组,到所有医院进行实地专项检查,要求各医院限期到商检局报验并接受处理,对超过期限未到局接受处理的,给予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