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征管模式进行征管改革
转换征管模式进行征管改革
【转换征管模式进行征管改革】 新税制实施的配套措施是转换征管模式,进行征管改革。其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切实加强各项税收征管的基础建设,全面推行“自核自缴”的纳税申报制度。税务机构分设以后,地税局征管基础工作薄弱。因此,从1995年初开始,就狠抓了税务登记管理,明确管户范围,清理纳税户数,统一税务文书,规范纳税表格,建立纳税档案。以征管法为依托并将其加以延伸和细化,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税务工作制度。如肇州县地税局通过建立和运用“六表、六簿、两册、十项制度”,较好地体现了监督制约的改革原则,初步形成了一个外反偷漏、内防不廉的监督制约机制。同时修订纳税程序,推行“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自核自缴”纳税申报制度的建立是这次征管改革的核心内容。为把这项工作稳步开展起来,地税局把肇州县地税局作为改革的试点单位,借以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从 8月份开始,“自核自缴”税款在全市全面推开,已有8 000户企业实现税款“自核自缴”。